关于编制2020年度校内综合预算的通知
来源:计划财务网 作者:财务处网站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9-06-27 19:19:21  字号:

关于编制2020年度校内综合预算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预2018167)要求,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为确保我校2020年度预算编制质量,最大程度体现实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后财务预算、财务核算以及财务决算的“统一”和“共性”原则,最终达到成本费用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目标,现将2020年度校内综合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切实将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和要求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全面推进零基预算,增强预算编制科学性;深化专项资金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强化事前评审,建立全程绩效;推进预算公开,增强预算透明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事业快速协调发展。

二、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按照预算法、高校会计制度、高校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学校各项收支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着力提高资金的配置与使用绩效,保证支出安排合理。

2020年度校内综合预算编制以科学化、精细化为目标,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全面预算、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的总原则,年度预算方案应当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年度综合预算紧紧围绕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中心任务和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整合学校财力资源,合理计划各项事业发展所需资金,保证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财务良性循环,保障学校各项事业顺利发展。

(一)全面性原则

预算编制要全面。各部门所有收入均纳入学校收入预算;所有支出必须申报预算,除定额核算费用之外,其余各类经费的申报需附费用明细的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

(二)谨慎性原则

收入预算编制确保全面真实、积极稳妥。收入预算依照国家及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分项目明细预算,其它各类收入尽可能详实地列出计算依据,所有收入须全部纳入学校总体预算收入,统筹分配。

支出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原则,编制支出预算时需附详细测算依据,尽可能做到科学化、精细化。

(三)真实性原则

预算收支的预测须与国家、学校的发展计划相吻合,以履行部门职能的需要为依据,对每一收支项目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加以测算,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基础数据资料要按实际情况如实填报;各项收入预算要结合近几年实际取得的收入并考虑未来招生规模影响进行测算,不能随意夸大或隐瞒收入;各项支出要按规定的标准,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进行测算,不得随意虚增或虚列支出,测算时要附有真实可靠的依据,不能凭主观印象或人为提高开支标准编制预算。

(四)重点性原则

预算编制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在全校资金总盘子范围内,“量入为出、统筹兼顾”,区别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各项资金。在保证人员经费、基本教学经费及学校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重点保证学科专业建设和学校年度中心工作经费,从严控制消耗性费用,一般性行政支出实施零基础增长,项目支出根据财力情况统筹安排。

(五)绩效性原则

绩效目标是各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按照“谁花钱、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学校各资金使用部门是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责任主体,负责本部门绩效目标设定及执行。全过程负责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执行、绩效自评等管理工作。

绩效目标分为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各部门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学校制定的本部门职能(职责),结合年度工作任务设定。

各部门应认真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申报专项资金项目预算前需进行事前科学论证,认真评价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效益性,要有充分的立项依据、细化的支出内容,制定合理的绩效目标。

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由资金使用部门对部门整体绩效完成情况和项目完成绩效情况进行自评。

(六)节约性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政策要求,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用以及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大力压缩会议、差旅、培训、文件、水电、维修、采购、办公用品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努力降低行政事业运行成本。各部门要从严从紧编制各项支出预算,一般性支出继续在上年基础上实施“零增长”。

三、预算编制基本要求

(一)各部门、各学院要本着为学校负责、为本部门负责的精神,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要求,按时、完整地编报各部门、各学院的部门预算,确保学校综合预算编制工作能够按期完成。

(二)预算编制要全面,各项经费测算需附费用明细的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各项业务经费预算按照“以职责定项目,以绩效定预算,无职责即无预算”的原则申报,谁实施项目谁编制预算、谁负责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预算的主要依据。

(三)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意识。各部门要增强对预算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提高本部门预算编制质量。严格预算执行,预算一经审批,各部门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除了不可预见等特殊因素外,原则上不再办理预算调整。在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无预算无支出”,不得无预算安排支出。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一般性支出”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

(四)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在申报预算经费时,全面、合理地安排本部门各项目的全年预算执行进度计划,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确保预算完成的质量,切实维护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在保证资金支出安全性的前提下,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对不能按时完成执行进度的各预算部门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学校将问责,由于不能按时完成执行进度对学校造成一定损失的,按照损失的资金比例,扣除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项目责任人员津贴。

(五)申报方式及要求:2020年度校内预算申报采取“二上二下”的方式。由计划财务处根据各部门预算一上申报情况,在预算收入的资金总盘子范围内拿出初步预算编制方案提交校财经委员会审议;经校财经委员会审议后,由计划财务处下达预算二上控制数,各部门严格按照预算二上控制数编制预算明细方案,计划财务处将各部门预算二上方案汇总后递交校财经委员会、校长办公会、校党委会审定;待学校审定后,最终向各部门下达预算批复通知。

预算一上申报时间截止至2019828,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2020年度经费预算的申请。各部门需将报送的预算申报材料纸质版(需经部门负责人、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计划财务处,电子版发送地址:937162712@ qq.com。预算二上申报时间根据省教育厅统一要求布置通知。

四、预算编制方法

(一)收入预算

各部门要全面、如实地反映本部门的各项收入,不得虚报和瞒报,计算依据务必科学谨慎。收入预算按收费项目分项计算,逐项列明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计算方法及收入金额。(请各部门严格按照表格格式填写,不要修改表格格式,表格格式详见附件1-11-9。其中:附件1-1至附件1-8用于各部门申报事业收入,附件1-9用于各部门申报创收项目收支预算。收入项目如有变化,可自行调整。)

1.事业收入

事业收入预算是指各部门按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取得的各类收入。事业收入包含学校学杂费收入及电大系统办学收入,其中:

1)学校学杂费收入由开放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在校生数并结合往年招生情况和招生计划进行科学合理测算,培训收入由培训学院根据各类培训的规模进行科学测算。

2)电大系统办学收入由国家开放大学陕西分部办公室、电大教务处和考试中心进行科学预算。课程注册费、毕业审核费、新生注册建档费、新生复审费等收入由国家开放大学陕西分部办公室和电大教务处根据在校生数并结合往年招生情况和招生计划科学测算;系统各类考试费收入由考试中心根据考试种类及考试门次科学测算。

2.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中基本包干经费、财政专项拨款由计划财务处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经费控制数测算。生均经费拨款由计划财务处参照往年生均经费拨款到位情况及财政下达控制数测算。各类国家资助经费由学工部根据学生资助相关规定进行测算。

3.其他各类收入

各部门、各学院依托学校的各项资产、各项资源及学校的声誉所产生的任何收入,根据各类收费政策或协议,编报收入预算,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统筹分配。如:各部门、各学院其他各类创收收入,由各部门如实申报,纳入学校统筹管理。请各部门根据创收收入项目分项填列,逐项列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测算过程、收入开始时间及相应的支出内容和支出测算依据。

(二)支出预算

2020年度预算仍按照“人员经费按政策,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业务经费按职能”的方法编制。

1.人员经费

人员经费包括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年终考核奖励、外聘人员工资、人事代理人员工资、离休费、退休费、为职工上缴的住房公积金、老干部医疗费、学生奖助学金、职工困难补助等。 其中:

国家奖助学金预算由学工部负责测算;计提学校奖助学金由计划财务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测算;单位为职工上缴的住房公积金由计划财务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测算;安保费由保卫处依照签订的最新合同金额测算。

其余人员经费由人事处负责编制。其中,有关财政供养人员的人员经费预算严格按照财政供养人员情况(此次预算编制以上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核确认后的数据为准)为基数计算。省级财政供养人员全部纳入台账管理,以人员身份信息、职务信息、工资信息等核定人员,核实工资,财政供养人员台账将作为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编审部门预算、核拨人员经费和相关政策调整测算的唯一依据。若人员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通过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台账系统对本单位的人员台账数据进行更新,同时向省财政厅教科文处提供省编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审核盖章的工资审批表。

2.公用经费

1)维持费是指各部门为履行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经费支出。其开支范围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业务资料费、零星小额低值易耗品购置费、办公设备简单维修等相关业务费用。由计划财务处按照定额标准以及各部门人员编制情况统一测算。

教学部门(14个学院及2个教学部)的基本教学运转经费包括教学业务费和学生活动经费。学生活动经费按照学工部制定的标准及学院在校生数进行测算。教学业务费、专业建设经费由工商教务处统一进行测算划分。

2)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等“三公经费”按照省教育厅部门预算编制中“只减不增”的要求,在不突破上年预、决算总体水平的情况下由各业务部门进行费用明细测算,其中:车辆运行费,请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照教育厅批复的改制方案进行编制上报。

水费、电费由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人员情况、房屋、土地面积、绿化面积等基本情况进行测算,并厉行勤俭节约、开源节流,严控各项支出运行成本;物业管理费由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依照签订的最新合同金额进行测算。从严控制消耗性费用。

3.专项业务经费

专项业务经费属于项目支出,是指维持部门基本运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或教学等工作任务或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专项业务支出。

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预算编制要求,2020年专项业务经费实行“清单制”,分为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一级项目分为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两类,其中通用项目包括:物业管理、网络维护建设、委托咨询、专项购置、办公场所租赁、维修改造、出国出境、大型活动8项;这8项一级通用项目不能修改,各部门可选择归类填报。专用项目反映各部门专属支出,按照各部门主要职能自行设置。二级项目在一级项目用途内,由单位自行细化编制。

专项经费预算申报必须进行事前科学论证,根据2020年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表(附件2)认真填写项目基本概况、经费具体测算方法及测算依据、项目实施必要性、项目申报的可行性、绩效目标等内容,并在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表后附: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附件3)、绩效指标(附件4)、事前评审情况(附件5-1、附件5-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13)等,附件不完整的项目将一律不予采纳。

另:已申报学校项目库建设的项目本次不再重复报送,但需在部门预算申报汇总表(附件16)中列示。

4.三个目标责任考核单位

根据学校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结合各学院收入预算情况相应编制支出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收入完成情况调整支出预算。

五、预算编制过程中的特殊事项说明

1.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预〔2018167号),按照陕西省《省级财政支出事前评审暂行办法》、《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预算编制总要求等,各部门应编制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14)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13)。

各部门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学校制定的本部门职能(职责),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期限内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设定。

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任务,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设定。

各部门在编制专项经费预算时要进行事前科学论证,经过事前评审,认真评价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效益性。项目申报时需列明项目的基本概况,经费具体测算方法及测算依据,项目实施必要性、项目申报的可行性、绩效目标等内容。并附: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附表3)、绩效指标(附表4)、事前评审情况(附件5-1、附件5-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表13)等,附件不完整的项目将一律不予采纳。若不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测算依据,无法说明该项目执行的必要性,不编制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经费预算审核时将不予考虑。(绩效目标的编制模板及编制说明可参阅附件17

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由资金使用部门对部门整体绩效完成情况和项目完成绩效进行自评。

2.凡部门申报中涉及会议费、培训费的(仅指我校召开会议、组织培训所产生的费用,不包含参加会议以及参加培训的费用),需单独填报会议费、培训费预算申报表(附件6-1、附件6-2)。所有会议费、培训费项目上报前需经学校进行事前评审,由学校出具事前评审意见表后方可上报。未填报事前评审情况(附件5-1、附件5-2)的项目不能上报。

3.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要求,2020年资产购置预算编报,需填报2020年度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计划表(附件8),主要核实学校存量资产及人均资产配比,以此审核2020年政府采购购置计划,该表由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负责编制。

各部门申报的政府采购预算分为两部分:

1)各部门申报的日常办公设备采购预算

各部门申报的日常办公设备采购预算经费在预算中统一包含在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管理的设备购置费中,不再单独划拨预算。这部分政府采购预算申报由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按要求统一填报政府采购(资产配置)预算申报表(附件9),按时报送计划财务处。

2)各部门申报的列入专项业务费中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各部门、各学院列入专项业务费中涉及的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申报的建设内容及资金预算包含在各部门申报专项业务费预算中,并与申报专项业务费逐一对应,不得脱离部门预算的约束,不得编制项目和资金未落实的政府采购预算。

按设备类、服务类、工程类三大类申报。

专项业务费中包含的政府采购预算,由各部门按要求填报政府采购(资产配置)预算申报表(附件9)报送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由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并归类汇总后统一报送计划财务处。

专项业务费包含的政府采购预算资金的使用由各业务部门负责,由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办理相关政府采购手续。对于使用财政资金的专项业务费,财政在下达预算时,已将专项业务费中的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分离出来,单独划拨至各单位零余额账户中。这部分政府采购报销时需与专项业务费申报建设项目名称一致,报销时一并提供与申报项目相对应(包含)政府采购预算项目及使用该部分政府采购预算项目资金产生的政府采购合同编号,资金支付时零余额国库支付系统中对应额度也会直接显示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否则,预算资金将无法正常支付。

政府采购预算及其预算执行情况是各类财经检查及预决算公开的重点关注内容,请相关业务处室充分考虑学校现有资产配置情况及设备购置需求后,全面、真实、细致地编制政府采购(资产配置)预算申报表(附件9)。政府采购预算按学校专项业务经费申报要求,需填报: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表(附件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附件3)、绩效指标(附件4)、事前评审情况(附件5-1、附件5-2)、政府采购(资产配置)预算申报表(附件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13)。

上报前需经学校进行事前评审,由学校出具事前评审意见表后方可上报。

4.实验实训室建设经费先由各学院提交建设明细至合作办学处,合作办学处根据学校确定的2020年度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统一编报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预算(实验实训室建设中涉及政府采购的部分也由合作办学处统一报至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最终由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拿出我校政府采购预算)。实验实训室建设经费按学校专项业务经费申报要求,需填报: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表(附件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附件3)、绩效指标(附件4)、事前评审情况(附件5-1、附件5-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表13)。

上报前需经学校进行事前评审,由学校出具事前评审意见表后方可上报。

5.合作办学处负责根据我校2020年度外事活动计划,需填报: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表(附件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附件3)、绩效指标(附件4)、事前评审情况(附件5-1、附件5-2)、因公出国(境)团组及经费安排统计表(附件7)、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13)。   

7.人事处负责填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附表10)中人员情况部分,工商教务处负责填报单位基本信息表中在校学生人数部分,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填报单位基本信息表中资产情况部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填报单位基本信息表中租用专线情况部分。

8.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填报2020年资产购置计划表(附件8)、2020年单位公务用车统计表(附件11)、2020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附件12)、政府采购(资产配置)预算申报表(附件9)。

9.附表16由各部门分别预算申报项目汇总填报。需标注:

1)项目建设中涉及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及是否报送职能部门(后勤与国有资产处)。

2)申报项目预算是否为2020年新增项目。

3)对根据《关于做好学校项目库建设》(陕电大财〔201919号)要求,已申报学校项目库建设的项目,无需再报送相关表格,仅需在本表列示申报学校项目库时的项目名称、项目金额、涉及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并标注“已申报项目库”。

10.工商教务处负责编报教学部门(分别按14个学院及两个教学部编报)的学院专业数、学院在校生数、学院正式在编教师数、学院承担职业教育课程门数等基本情况。(附表15

预算编报中未尽事宜,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最新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高红丽      联系电话:81896167 

附表:1.2020年度收入预算申报表

2.2020年度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表及2020年度专项经费预算明细表

3.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4.绩效指标

5.事前评审情况

6.2020年度会议费、培训费预算申报表

7.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及经费安排统计表

8.2020年度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计划表》

9.2020年度政府采购(资产配置)预算表

10.2020年度单位基本信息表

11.2020年单位公务用车统计表

12.2020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1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4.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5:2020年教学部门基本情况表

16.2020年部门预算申报汇总表

17.(参考)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及

项目绩效目标表表样

18.有关预算编制17个附件用途的说明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陕西工商职业学院)

                        2019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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